主要目标
●城市化发展区 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城市卫星城镇
●农产品主产区 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高产优质、特色鲜明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小城镇
●重点生态功能区 打造一批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绿色低碳小城镇
培育一批“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
本报讯(记者 张立峰)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部基础。
2019年10月,四川省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这是近年来四川省部署开展的涉及最广泛、群众最关注、影响最深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之一。省住建厅数据显示,这一轮调整之后,全省乡镇数量(不含街道办事处)由4252个降低到2771个,减幅达34.8%,从根本上改变了乡镇“多、小、密、弱”现状。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大量乡镇被撤并,一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配套设施健全、发展潜力较大、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不断涌现出来。中心镇将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做大做强。
什么是中心镇?《意见》明确提出,中心镇是指距离城市(县城)有一定距离,区位交通优势突出,产业实力较强,场镇人口较多,基础设施较为健全,在片区范围内处于中心地位,对周边乡镇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建制镇,具有成为县域副中心的潜力。
中心镇有何特点?《意见》指出,中心镇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承上启下,承载产业集聚、分担县城功能、支撑县域发展。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中心镇将推动扩权赋能,重点扩大在中心镇建设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
财政和投融资制度改革上,中心镇将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发展。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中心镇将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职能,依托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人才制度改革上,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机制,实行“县招镇用”“县管校用”,鼓励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选派优秀人才到中心镇挂职锻炼。
目前根据《意见》,四川省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培育的原则,结合全省各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发展定位的不同,提出按照“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分区,分类别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
具体而言,《意见》指出,四川省将在“城市化发展区”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城市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高产优质、特色鲜明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小城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打造一批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绿色低碳小城镇。
最终成果上,到2025年,四川省将培育200个左右“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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