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在得知改装水表属于违规用水行为后, 想知道还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用水。
记者询问相关人士后得知, 按《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用水行为:
1、不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水费或者非法充值结算水表磁卡;
2、擅自操作城市供水公用供水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
3、 擅自安装、 改装、拆除、 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4、盗用或者转供城市供水;
5、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范围;
6、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或者结算水表后装泵抽水;
7、其他危害城市供水安全和盗窃公共水资源的行为。
请大家在用水过程中不要出现上述违规行为, 以避免因违规用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韩顺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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