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A1版
监管之变
转型升级护航放心网购
“双11”12年,监管也在不断转型升级。
2014年2月13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获得支持。
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广告法》不仅细化了虚假广告宣传的情形和处罚方法,明令禁止使用“最佳”“第一”等极限性广告宣传词汇。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施,电子商务领域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2019年中消协报告指出,直播带货销售方式“野蛮生长”与平台责任意识相对薄弱是引发“双11”网络消费维权舆情的主要矛盾之一。
2020年,监管升级,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在年内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预计最快12月出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修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0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覆盖,引导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11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拼多多、携程、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得物App、盒马鲜生、京东到家等20家上海重点电商企业召开“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要求各电商企业完善内部制度,加强网络直播管理,做好快递寄递保障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11月5日下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内主要电商企业交流会,要求各平台依法规范促销。同时现场也发布了“双11”消费提醒。
结合以往消费者投诉热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也于11月5日发布网购消费“11问”。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及时跟进,加强对平台及商家促销行为监管,规范平台及商家的价格行为,加大价格动态监测力度,适时公布价格监测结果,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引导平台和商家诚信、守法经营。
新闻推荐
指导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际合作处(宣传教育中心)问: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有什么区别?哪...
四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四川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