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靖)近日,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出台了《四川天府新区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加快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大力促进四川天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法律服务产业集聚成型,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记者了解到,新区从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落户机构租赁购置办公用房、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法律服务机构持续成长、法律机构提升能级、开展法治交流、法律人才引进培育、全链条法治生态圈构建8个方面出台政策支持机构落户。
具体而言,鼓励符合认定条件的律所、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机构在新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租赁办公用房且自用,对经认定的机构,分别按当年年度租金(不含物业费、车位费和服务费)的100%给予最高三年租金补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落户机构在新区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按购房金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办公用房购置补贴。鼓励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驻华代表处、代表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鼓励外国法律顾问、境外仲裁员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在新区提供法律服务;鼓励极具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性高能级权威机构(含分支机构)落户新区,给予100万元奖励。给予上年度对新区地方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实现正增长的机构,按照增长幅度每年最高300万元的奖励。鼓励落户新区1年以上的机构(含机构执业人员)首次取得行业权威评价或认可,按照认定条件给予机构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相关机构在新区召开与自贸区或国家级法治营商环境等主题相关的国内外高端法律行业论坛、活动,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补贴。鼓励落户新区机构人才申报“天府英才计划”,提供奖励补贴、项目资助扶持,以及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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