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在起诉前,起诉人应当掌握充足的可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败诉的几率会很大, 起诉甚至可能直接被驳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我国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且证据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是由负责举证的人来承担的。本案中,因原告在诉讼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能达到证明现金等物在车上被烧毁的目的,故一、二审均被驳回诉请。
新闻推荐
打造未来城市发展新样板天府新区成立公园城市指数研究中心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国平)3月26日,四川天府新区联合...
四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四川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