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一段发生在遂宁城区公交车上的视频在网上传开。一男子将一名六七岁的孩子抱摔在地,并接连用脚踩踏其头部。28日凌晨2点,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对男子作出治安拘留15日及罚款的处罚。
事情发生在4月27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在遂宁市明月路的16路公交车上。网上传播的视频显示,事发前小男孩在车上蹦跳,并踢了几下坐在旁边的男子。该男子突然起身,将小孩摔在车厢地面上,并用脚在孩子头部踩踏。
27日下午5时许和28日凌晨2点多,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两次发布警情通报,称打人男子为21岁的郭某天,已被现场挡获,被打小孩郭某恒今年7岁,两人互不认识。经查,郭某恒放学后独自乘坐16路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上踢了郭某天三下,被郭某天殴打。经医院初步诊断:郭某恒颅内未见明显异常,双侧上下颌骨、颧骨及副鼻窦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左侧颜面部软组织肿胀。
车载监控显示,派出所民警4分钟后赶到现场。当班的16路公交车驾驶员罗晓冬告诉记者,在这期间,乘客和交警把打人男子围在车上。在大家的质问下,该男子回答了一句“他无缘无故踢我”,然后沉默不语,直至警方到场将其带走。
28日上午,在遂宁市拘留所,郭某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发时一时冲动,现在很后悔。他说事发当天因为工作不顺,心情烦躁,准备回家休息一下。但在公交车上,小孩一直比较吵闹,还到处跑。“当时我想让他安分点,但他没有理我,瞟了我一眼,后来还踢了我。我就失去了理智,动了手。”郭某天说,作为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孩子做出如此恶劣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承认整件事都是他的责任。对于给小孩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他诚恳道歉并愿意赔偿。
28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目前,孩子伤势不严重,暂时留院观察。郭某恒母亲介绍,孩子去年刚上一年级。每天早上,孩子都由外公送去上学,放学则独自坐公交车回家,路上有一名同班同学的家长陪同。
孩子被打的视频在网上传开后,在谴责打人男子的同时,也有网友讨论“熊孩子”的调皮激怒了该男子。孩子母亲说,孩子平时很乖很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就算孩子调皮,也不应该下这么狠的手。”
警方介绍,目前,打人男子的家人已为小孩垫付了部分住院治疗费用。
成都商报记者 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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