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因为家庭困难,一度抗拒矫正、轻生厌世。在当地司法所长的包容关爱和真情帮教下最终渡过难关,走上了新生之路。
2010年,家住砀山县城关镇的窦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成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但因女儿患病、赔偿受害人损失、无固定收入等,家庭生活困难,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对社会、家庭的负罪感,使他产生了抗拒矫正、厌世轻生的不良心理和行为。砀山县司法局砀城司法所了解其情况后,对症下药,及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对窦某进行思想和行为的矫正。司法所一方面成立矫正小组,所长汪志侠多次登门和其谈心、拉家常,促使其转变错误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同时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帮助其减轻对家庭的负罪感,恢复健康心理,消除“快速弄钱”的危险心理。另一方面,从物质上真诚帮扶,不仅为其家庭申请500元救济款和低保,还多方协调帮助窦某一家三口解决了就业问题,使其真心体会到了政府关怀、社会关心和人间真情。在窦某厌世情绪有所缓解后,司法所耐心向其宣讲社区矫正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严格遵守矫正纪律和规定。
在司法所的真诚帮助下,窦某工作有了,生活稳定了,思想也慢慢转变了,对社区矫正有了正确认识,切身体会到司法所不仅是“管”他,更是“帮”他。从此,窦某开始遵守矫正纪律,主动到司法所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
现在窦某跟人从事室内装修工作,每月收入四五千元;妻子在一家玩具厂上班,月收入也有一两千元。窦某又重新燃起了回归社会的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生活信心。 ·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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