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砀山县检察院在与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活动中,立案监督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前后,砀山县检察院联合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对食品安全进行大检查。在对砀城镇屈楼村熟食加工点检查时发现,段某经营加工熟食猪下水的场所存放大量有色染料(俗称“直接大红”)及液体烧碱,执法人员立即将该场所内加工的熟食扣押,并抽样送去化学检验。在段某加工的猪耳朵等熟食中均检验出染料4-氨基联苯,证实段某实施了非食用性色素加工熟食,对外销售,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此, 3月11日,砀山县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砀山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朱爱东 秦瑨
3月13日,凤阳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深入该县大庙镇东陵村,开展农村妇女维权专项“送法下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人次。 王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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