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砀山检察院对砀山310国道致10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邵某以交通肇事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本报曾第一时间详细报道)
2013年8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邵某驾驶皖L58126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运送黄沙,沿砀山县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05KM+140M处,因避让前方同向车辆,刹车时驶入左侧车道,与相对方向葛某驾驶的苏CP8660号“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葛某等10人死亡,张某等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邵某弃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晚投案。经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段进亭王海云记者江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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