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位于黄淮平原南端,与苏、鲁、豫三省11县接壤,辖4县1区,总人口650万。近年来,该市坚持以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为根本,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孕情服务管理、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强化基层督查指导,扎实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8年下降了17.66。截至2013年9月,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8.04,取得了明显成效。
转变观念抓管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将严重影响到人口安全与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此,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历史、对民族、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转变观念,切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此,我市建立了“党委政府负责、纪检监察牵头、部门履职尽责、群众积极参与、区域密切协作”的综合治理、严查“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抓负责。从2004年起,宿州市就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药监局等26家成员单位组成的 “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各级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统一部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形势,解决问题。
纪检监察抓牵头。建立由市及各县(区)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安排部署的打击“两非”联合办公室,疏理案源后移交至执法主体单位,并下达“案件督办单”,限期办结。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主体单位案件查办实施全程监督,坚持“党政纪处理一律从严,经济处罚一律从高,刑事责任追究一律从重”的原则,督促对违法单位及涉案人员处罚到位。凡执行不力的将严厉追究执法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部门履职抓尽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形成打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合力。从市公安部门抽调专人派驻专案组,对溺(弃)女婴和无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前介入;市卫生部门每年对B超使用情况组织两次以上清理清查,对具备终止妊娠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市药监部门每年均集中力量对经营医疗器械市场、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进行清查整顿;市人口计生部门严格监督县(区)孕情管理及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弄虚作假和渎职的工作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发动群众抓参与。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为依法查处“两非”案件提供有效的案件线索,每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公布有奖举报电话,设立有奖举报箱,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奖励举报人1-3万元,全市每年兑现举报奖金30余万元。
区域合作抓协作。近年来,宿州市发现的多起“两非”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涉案地在周边省(市)交界地区,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的阻力。为此,我们主动加强与周边省(市)联系,通过定期召开区域协作会议,强化合作意识和工作协作。对各县(区)涉外省(市)案件,经市级登记后,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先采取对本地涉案人员处理处罚到位后再移交。
注重全程抓源头
规范孕情服务管理
全程监控服务体系是从源头上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基础性重点工作。为此,近年来,宿州市各县(区)坚持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统筹乡(镇)、村(居)、组管理与服务资源,把孕期保健、出生分娩、婴幼儿安全监测、查环查孕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性别比监测等纳入全程监控服务的全过程,明确各相关部门、人员在全过程中的具体监测服务内容和效果要求,准确记载执行情况,严格规范孕情服务管理。
抓好孕情监测村级包保。对政策内待孕人员,由村“两委”干部负责包保,上门访视,提供孕前指导、力争孕情早发现,及时落实办证服务;对发现的孕情,做到当天上报,当天确认,当天录入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对政策内怀孕人员,落实“月访视”制度,做好思想工作,消除群众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想法;对怀孕3个月以上的人员,落实“旬访视”制度,关注孕情发展,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对孕晚期人员,落实“周询问”制度,由村专干负责询问产前检查情况,指导围产期保健;对产褥期人员,由村专干第一时间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从源头上防范溺弃女婴行为。
抓好流出育龄妇女服务。通过多年实践,宿州市对本市内流出育龄妇女纳入当地常住户统一管理,对流出、流入两地网络交流平台互通信息,实行“一盘棋”管理。对流入到经济发达的江、浙、沪、深等地的育龄妇女,创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党支部”的服务管理模式,建立62个流动人口“协会+党支部”,将育龄妇女分为放心户、监测户、一般服务对象户、重点服务对象户,采取“一站式”为流动人口全程免费代理各种证件、证明服务。同时,对放心户、监测户、一般服务对象户平时掌握基本情况和流向,对重点服务对象户落实“月访视、周询问”,及时掌握、上报其孕情及婴儿出生等基本信息。
抓好出生实名登记管理。近年来,宿州市各级卫生、人口计生、公安、统计等部门定期交流信息,从出生、入户等环节严把女婴漏报关。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做好出生实名登记管理的组织、协调及宣传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出生实名登记的具体措施;母婴保健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管理,落实相关制度,确保无漏报、错报现象发生;公安部门认真做好出生户籍登记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户籍管理规定进行户籍登记;其他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出生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抓好孕情异常个案销号。孕情异常消失,是“两非”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宿州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采取“孕情异常、个案销号”的办法,较好地确保了孕情的稳定。怀孕14周及以上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人员,一律由市立医院专家组出具证明予以终止妊娠;对政策内二多孩怀孕14周以上孕情消失、无孕情出生、怀孕10个月以上无结果等对象,乡镇(街道)落实个案核查,县(区)进行个案销号,并建立档案;对不明原因孕情消失人员,作为“两非”案源线索,由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抓好孕情管理督查调度。从2013年起,宿州市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月分析、月督查、月积分、月调度、月奖惩”工作机制。每月一次,由乡镇重点对村级孕情发现、信息上报、入户随访情况进行“月督查、月考核、月积分、月调度”,考核结果进行个案奖惩,与村干部绩效工资、与村级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挂钩,提高其孕情监测质量;市政府每月一次召开调度会,市委、市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出席,各县(区)党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调度工作落后及孕情掌握等后30名的乡(镇、街道)一把手,最后5名乡(镇)的党委书记表态发言,连续三次参加调度会的乡(镇)“五职”责任人就地免职。 2013年,全市孕情掌握率由 2012年的 78.59%提高到82.88%。
兑现奖励抓落实
完善利益导向制度
建立利导机制是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的适当补偿,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宿州市按照“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原则,着力构建以兑现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以地方性配套政策为补充,与普惠政策协调衔接,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和保障多策并举,既广泛覆盖又突出重点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及时兑现计生奖励政策,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在全面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双女绝育户奖励的基础上,近年来,又先后增加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发本人工资的5%,农村独、双女户升学奖励和优惠参加新农合政策,全面提高计生手术并发症医疗费补助标准和农村独生子女及父母就医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等政策。据统计,2013年全市投入资金1.2亿元,兑现独保费和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率达百分之百,有20多类家庭55.54万名群众受益,约占总人口的9%。
为使生育女孩的家庭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得照顾,社会上有地位,宿州市先后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意见》、《宿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了集“奖励、优待、扶助、关爱”于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关爱女孩及女孩家庭的政策推动机制,用利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从制度和机制上为生育女孩的计生家庭提供保障。比如,全市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绝育家庭女孩中招照顾10分录取。市经开区规定对独、双女户家庭女孩考入大学专科、本科院校的,分别给予5000-10000元奖励;独、双女户家庭享受奖扶政策年龄提前至50周岁;对特扶对象进行提标,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130元特扶金,达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实现城乡标准统一。
近年来,宿州市加强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与兼容,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普惠政策时,兼顾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在“普惠”基础上实行“特惠”。从2013年起,对与计生导向存在明显冲突的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部门参与的涉及民生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政策协调机制。各项惠民政策按人头落实补助资金的,农村独生子女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二女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补助资金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特殊困难户提高30%补助标准。在实施新农合中,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特殊困难户父母及子女个人参合费用由政府解决。
为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生育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近年来,宿州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为先期目标人群,为其父母全额代缴养老保险金。如砀山县对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同时办理1000元的养老保险,享受农村低保,免费参加新农合。此外,市、县(区)财政都将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全额代缴的养老保险金列入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发放到位。
强化督查抓指导
标准统一重实效
为加强督查指导效果,宿州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等多种方法进行督查指导。采取 “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望”即检查相关资料,查看工作进展;“闻”即听取工作汇报,听取意见建议;“问”即追问工作细节,掌握全盘情况;“切”即综合各方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行具体督察指导。
为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实效,我市从计生工作常设机构建设、“两非”案件查处上设定了统一标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研判制度、联合督查制度等。研发了“两非”案件查处软件系统,从案源采集、初查、立案、督办、分析定性、法律法规使用以及处理、拟送、存档等方面,形成体系,全市各执法主体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结案标准统一。
宿州市一改过去“重量轻质、重罚轻处”的做法,转变为“重质轻量、重罚重处”,本着求实的原则,多办刑事和质量高的案件、系列案件、跨度时间长的案件、难度系数大的案件;在案件查处类型上,注重案件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成功突破一大批有影响的涉及省外、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个体非法诊所等类型的大要案;在案件突破技巧上,对可查性较强的“两非”案件线索,坚持快查速结;对暂时缺少可查性的线索,实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寻求突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专案组个案负责制、保密制、错案追究制,发现有泄密、渎职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惩。 2013年,全市突破“两非”大要案47件,追究刑事责任37人;2014年,全市突破大要案35件,追究刑事责任13人,目前已判有期徒刑4人,在社会上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年度考核中,宿州市委、市政府严格目标责任兑现,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较好,部门配合协调密切,打击“两非”案件数量质量较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且缓慢下降的单位(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一票否先”。近年来,每年评出1个先进县(区)、10个先进乡镇(街道),对市直单位表彰4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特殊贡献奖,对工作不力的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一票否先”。
河南省永城市与宿州市埇桥区、砀山县、萧县三县区接壤,查处“两非”案件密切配合。图为两市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宿州市对“两非”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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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