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4年11月,家住砀山县周寨镇张屯村的张某跟随王某的农村建筑队在干活时受伤。王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便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后期医疗费。张某认为自己是在施工过程中受伤,王某应该承担责任。王某认为与张某是合伙做工,没有雇佣关系,没有责任。眼看双方就要大打出手,村调解员急忙向驻点联系本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刘律师求助。了解情况后,刘律师告诉两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已经构成雇佣关系,雇员受伤,雇主应承担责任。因此,王某应该垫付张某后期医疗费,并按照责任划分给予适当的赔偿。在村干部配合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只是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诸多职能中的一项,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等,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设立切实解决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广大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贴心的法律服务。“男方提出解除婚约,按农村规矩,彩礼一分钱不退,法院怎么还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呢?”听完陈老汉的咨询后,驻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侯振平详细讲解法律条文,陈老汉边听边点头。在砀山县周寨镇蒋李庄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该村调委会主任介绍,每周三镇司法所指定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同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值班,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这一天,村民们就像赶集一样来到工作室,有什么法律问题,生活中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都愿意跟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唠叨唠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解答群众咨询时,不仅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还告诉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应该找什么部门,搜集哪些材料以及具体的方法流程步骤等等,力争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且能办得到。
据了解,在砀山县,自去年8月开始,全县155个村(社区)都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村(社区)工作室设立以来,共调解民事纠纷3124件、解答法律咨询2530人次、办理法援案件132件,成为了群众排忧解难的好去处。不仅直接服务群众,为群众烦心事支招,司法行政工作室还为村依法行政、村民自治管理保驾护航,成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阵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之后,村民的大小事都有了主心骨,该怎么做、去哪里办都有了思路。 ”砀山县周寨镇蒋李庄村村委会主任深有感概地说。 (彭继友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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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司法厅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信息网络平台,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建设任务推进时间表,2015年全省50%的村(社区)要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2016年,全省所有村(社区)都要建立。 2014年,全省各地积极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截至12月底,全省共建立达到省司法厅规范化要求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2841个,占总数的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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