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用好用足这项法定职权,是把党的意志和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由全体公民一体遵行并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在砀山县,事关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等18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都需经该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县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之外新增预算外支出1000万元以上的事项、县政府直接投资5000万元以上、融资5000万元以上计划以及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等事项应当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或决定;另外17个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可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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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