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砀山县坚持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按照档案人员管理、新增归档材料、干部任前审核等进行工作分类,通过制度约束、严格实施、精准定位等手段筑起干部档案管理“三道闸”,从源头上杜绝干部档案造假。
制度约束,筑起档案人员管理“第一道闸”。坚持“双人管档”原则,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两名人员专职负责干部档案工作,实行档案室、档案柜钥匙双人分管,共同管理、共担责任。落实“二进入四登记”制度,必须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能进入档案室,严格做好进出人员姓名、查档原因、查档编号、查档时间等四项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实行重要干部档案“分管领导授权”制度,对于县管科级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档案的管理,未经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签字授权,严禁任何人员私自查阅此类干部档案。
严格实施,筑起新增归档材料“第二道闸”。对于干部因职务变动、挂职交流等需要新增材料时,首先由档案报送人和档案接收人双方共同对新提交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准确无误后,填写《干部档案归档材料交接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县委组织部于材料接收3个工作日内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再次对归档材料逐个进行校核把关,重点做到“查齐”、“核真”。“查齐”就是看新增归档材料和交接表是否一致齐全;“核真”就是对新增归档材料进行二次核对,看材料是否有效,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完整,对有疑议的档案材料一律退回拒收。
精准定位,筑起干部任前审核“第三道闸”。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出台《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考察对象确定后,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干部综合室进行复审,干部监督室进行再审,将审查重点定位在“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准确,身份、任职年限、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任职要求,年度考核是否为称职以上,是否存在造假等问题;经审核影响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的,未出具《干部“三龄及学历”审查审批表》的,一律暂缓任用。(陆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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