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砀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至10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登记申报、纠正处理、总结抽查四个阶段。为切实抓好这次专项清理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明确了清理范围,规定了清理内容。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科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科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由县委、县政府管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镇(园区)基层站所负责人。清理内容:一是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是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三是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四是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王华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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