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规定,现对拟提名为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选闫峰同志、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周献亮同志进行公示:
闫峰,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灵璧,大学学历,现任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献亮,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砀山,大学学历,现任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在此期间,省委组织部安排专人值班,并在蚌埠市委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如发现上述同志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当面或用信函、电话、登录举报网站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来信可投入意见箱或直接寄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邮编:230091
值班电话:0551-12380
举报网站网址:
www.ah12380.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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