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宿州市把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在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断完善政策,加大帮扶力度,给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的关爱。
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在国家统一扶助标准和省提标的基础上,再分别增加80元、130元的扶助金,达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实现城乡标准统一;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失去子女时,由人口基金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
完善养老、医疗保障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按最高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统一的政府补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政府代缴全部个人缴费,年满60周岁的特扶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和城镇“三无”老人保障的范围,切实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在医疗就诊、社区养老、入住安置房等方面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予以优先安排、照顾;对失独家庭予以优先领养子女的权利,有再孕育意愿的,由人口计生部门帮助联系知名医院、专家,通过高科技医疗手段,实现再孕育,并由人口基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开展多元化服务。乡镇干部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定期走访看望,进行生活照料,发放结对帮扶卡,便于有困难时及时联系,帮助其解决困难。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个性化服务活动,在开展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信息和心理状况,组织医疗队伍开展服务活动,进行义务巡诊,对失独家庭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慰籍,使其精神上有所寄托,生活上得到照料,健康上有所保障。
(孔晓红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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