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
宿州市埇桥区新农合中心为一位在工厂受伤的农民办理了新农合报销手续,这一明显违规的事情遭到了举报和质疑。本报上期的这篇报道一见报便引起了埇桥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9月23日,埇桥区农合中心对本报报道做出了回应。
埇桥区新农合中心监审股负责人夏鹏告诉记者,本报记者采访后,他们立即采取行动,在中秋节放假期间加班工作,重新审查了有关材料,紧急追回了16000余元的新农合基金。
“我们确实存在审查疏忽,但伤者郭先生及其伤者家属对此也有责任。 ”夏鹏表示,郭先生的哥哥曾向记者投诉称,是哥哥的老板隐瞒了受伤地点的情况,其实不然。
“按照新农合报销审查规定,杨庄乡卫生院在接到报销申请后到达伤者家中进行入户调查,但伤者也自称在家中受伤。 ”夏鹏说,入户调查时,伤者没有告诉调查人员真相。同时,夏鹏告诉记者,在伤者申请报销的材料上,也清楚地写着他是在家中操作农具时不慎受伤,“我们也审查了出院记录,发现出院记录上没有注明受伤地点,所以我们就以家中受伤进行了报销。 ”
夏鹏还表示,伤者故意隐瞒受伤真相,同样涉嫌诈骗。但夏鹏不清楚的是,伤者和他的哥哥为何不早点将实情告诉他们,而是等到报销结束后,“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蹊跷? ”
最后,夏鹏表示,在未来的新农合审查工作中将严格要求,对申报材料严密审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国家新农合基金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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