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宿州市第二届“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宣传和表彰在“4+1”岗位争先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全市公安机关“两学一做”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增强全市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公安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此次活动成立了宿州市第二届“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和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政治部,具体承担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评选活动自8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评、公示、评审、总结表彰等6个阶段依次进行。采取自下而上、内外结合、组织推荐、公众参与、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职公安民警,重点是基层一线、窗口单位的民警和在执法执勤中取得显著业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警。(本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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