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交通运输局、市计生委、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此外,对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高
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10,226万元,同比增收51,338万元,增长32.3%,完成预算的115.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1,493万元,比上年增收43,479万元,增长44.4%,其中:税收收入占61.5%,收入质量显著提高。
——财政支出规模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2年,市级财政支出337,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714万元,增长52.28%,完成调整预算的91.25%。从支出结构看,市本级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64,163万元,同比增支113,631万元,增长75.49%,占财政总支出的78.33%。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效能显著提高
2012年,市财政部门积极围绕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不断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集中支付范围。二是强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三是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采购领域。四是积极推进综合治税,着力构建“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的协税护税体系,有效保证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市财政部门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审计情况
2012年,市财政部门始终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宏观调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2年市财政部门编制了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基金预算不够完整
市财政年初报市人代会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只列示本级收支,未列示平衡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下级之间的补助、上解事项及结余情况。
3、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预算调整方案
市财政于2012年12月28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晚于《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的时间。
4、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
截至2012年底,市财政专户共有预算收入28,164.28万元未及时入库,其中:契税18,005.66万元,其他应缴预算收入9,676.53万元,专户资金利息收入482.09万元。
5、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经审计发现,市财政专户管理的部分项目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安排使用,金额共计851万元,其中:中水项目资金400万元;夹沟林场危房及棚户区改造资金393万元。
二、地税征管审计情况
2012年,市地税部门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艰巨的任务,上下齐心、奋发进取,克服各种困难,成功实现了税费收入的大幅增长。完成地方税收入64,337万元,同比增长13.47%;组织基金(费)收入38,287万元,同比增长18.98%, 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市本级收入任务和奋斗目标。但是,在税收征管方面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审计整改落实未到位
在对市地税部门2011年度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某单位存在欠缴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共计35.97万元,并提出审计处理意见,至本次审计时仍有17.23万元税款未缴纳,审计结论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税收征管中对纳税企业监督执行不到位
1、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检查不及时,造成个别企业申报、缴纳税款不实。经调查某公司,至2012年12月31日应缴未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合计71万元。审计指出后,该企业于2013年6月7日缴纳。
2、对纳税企业应征税款没有做到及时征收、应收尽收。某公司自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欠税未缴80.75万元,2013年2月缴纳69.3万元,其余的11.45万元在2013年6月18日缴纳。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5个市直部门,审计资金总额4,469.51万元,发现各类问题金额共计703.99万元。
1、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是个别单位办公费支出数额较大,报销手续不规范。2012年某单位办公费支出总额37.12万元,通过抽查发票44张,发现部分购置办公用品未附明细表报销15.42万元。
二是某单位2012年支付工程款金额共计115万元,承建单位提供的是非正规收据,财务直接做“经费支出”,按照其业务性质,根据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应该计入“暂付款”等往来科目。
三是某单位国债通达工程款结账不及时。至2012年末,国债通达资金未结算金额高达43,722.2万元,绝大部分道路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因缺少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单位一直挂账。
2、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某单位缓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76.37万元。
四、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一)清水工程资金
2012年清水工程项目,主要是对运粮河、环城河、三八沟、三八河等4条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治理。2012年市政府安排清水工程专项资金5,000万元。通过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部分标段进展缓慢。通过对某局实施的河道综合治理调查发现,除第一标段(运粮河)和第四标段(三八沟磬云路至环宇广场)基本完成外,其他标段工程进展较为缓慢,主要是因为拆迁问题未能解决,影响工程进度。
2、项目资金结余较大。通过对相关单位延伸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2012年安排的清水工程专项资金结余3,636.90万元。
(二)校安工程资金
至2012年底,市直共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学校7所,跟踪加固和重建校舍30栋(重建7栋,加固23栋),校舍改造面积12.23万平方米,审计项目投资总额6,347.94万元。审计发现存在降低加固项目成本,造成资金结余548.5万元的问题。2011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宿州市市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2,966万元,为了降低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成本,将市直属学校2011年12栋单体加固工程项目平均标底价定为124元每平米,低于全省加固项目计划成本,造成资金结余548.5万元。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市直相关单位及时把该笔资金用于弥补某重点中学学校重建项目及职教园区新建项目的资金缺口。
(三)经济建设专项资金
通过对部分经建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未单独立项核算,具体如下:
1、某公司共使用两项财政专项资金,一是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拨款计划150万元,已全部拨付。另一个是某麻黄鸡遗传资源保护场建设资金,拨款计划180万元,至审计日该专项资金尚有10万元未拨付。该公司收到以上两项专项资金时,未进行明细核算。
2、某公司于2012年9月6日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资金480万元,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专项核算,无法确认该专项资金是否用于了规定用途。
五、政府投资工程审计情况
2012年,宿州市投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把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作为审计重点,认真抓好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及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2012年共对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其他部门和单位的100个投资项目预、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5.83亿元,审定金额14.67亿元,审减金额1.16亿元,为政府节约大量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虚列工程量,高套取费标准、高套工程定额,建设方签证不规范,上报结算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
针对以上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已经或正在按审计意见,组织落实整改。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1、切实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尽快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完善预算体系。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确保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各项收支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应履行报批手续。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申请使用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以使专项资金能够合理高效安全使用。
3、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严肃财税政策法规。一是加强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作用,严格按税法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注重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杜绝擅自缓缴、滞留非税收入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的出借行为,对于已经发生的财政借款,应加大清收力度,切实降低财政资金的风险。二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对于现有的财政专户,特别是违规开设的,要坚决予以清理,今后应严格控制财政专户的开设,确保资金存放安全。
5、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本次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三十条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6、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切实保障民众对财政收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从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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