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宿州的美好建设变化,尤其是宿州农业的发展,人们不能不说起夏刘寨, 不能不说起王化东。王化东经常说,让夏刘寨全体村民都过上好日子,是他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他心中重复的梦。王化东,这个从“庄稼地里走出的风云人物”,正带着“中国农村改革典型村”夏刘寨,在致富路上不断迈进。
1999年,埇桥区夹沟镇夏刘寨农民王化东租赁了村里126户农民的土地,进行土地集约化种植。或许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一举措成为农村改革模式新探索。
夏刘寨村三面环山,生存条件较差,1998年之前,这个人均2亩多地的山村,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谷贱伤农”,人们抛下土地外出打工,山地荒芜,即使是承包田也荒芜了许多。土地抛荒,穷民自然也不愿意缴纳各种税费,为此村里干部和农民形成尖锐的对立,由于税费收不上来,村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工作几乎陷于半瘫痪状态。
1999年9月,36岁的王化东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职不久的王化东在深思熟虑之后,向村民提出请求:承包农民土地,税费他替农民交,亏损算他的,盈利大家分红。村民们不解。土地还用租吗?土地还可以变出钱来吗?要知道,在当时,农民各种税费负担重,还要承担旱涝的风险,弄不好连本儿都保不住,王化东这样做,不是傻吗?带着种种疑虑,村民们没敢轻易答应王化东。担心万一赔了,“上面”还找他们要公粮。面对村民的疑虑,王化东话说得斩钉截铁:“我给大家签承诺书!” 于是1978年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按手印的一幕在夏刘寨村重演。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包田到户,这是土地流转。
126位村民,126个鲜红指印,王化东和村民签订了土地9年经营权的流转的合同。这是皖北地区第一家农民参股的农业企业。村民把土地租给王化东,由王化东统一进行公司性经营(即后来的“化东农业公司”),并由他承担所有农业税费、各种集资和义务工等负担。农民可到公司来上班,领工资,年终亏了他一人承担,盈利了大家分红。
有理论家把王化东的这种农村改革称之为“第二次飞跃”。这种土地经营模式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村里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没有了后顾之忧,留守的村民可以去地里上班。更重要的是,土地集中、连片耕种,发展规模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在不解、惊异的眼光中,王化东开始了他的500亩土地的反租种植。然而到了当年年底,王化东真如众人所预料:赔了。由于山芋腾茬晚,季节没跟上,年底一算账,当年他就亏了五万多元。
王化东没有退缩,顶着失败,逆水行舟。他借鉴农场的经验和模式进行生产管理,形成“公司+土地+科研”的模式。科学种田使亩均收益大大增值,充分显现了夏刘寨规模经营的效应。这一年,王化东没再亏损,在交完税费后盈利5万元,第三年,盈利10万元。
夏刘寨村有近万亩“风吹石头走”的荒山,王化东很早就思量着如何使荒山变成金山。国家发出“退耕还林,绿化荒山”的号召后,王化东抢抓机遇,拿出50万元,从外地购进了太阳杏、板栗、石榴、李子、大枣等名优杂果苗木70多万棵,组织村民栽种。“谁栽谁有,谁管谁收。”栽活一亩林不但不收树苗钱,还给210元的补助,果树收益又归自己,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村民们栽树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不单是山坡上,就连庄前屋后都栽上了果树。2005年春季又栽植优质桃树十多万棵,栽植面积近万亩。2007年,山杂果林初获丰收,农户每亩收入达2000元。
如今的夏刘寨,你很难给它归类:它看上去是村庄,但农民到地里是“上班”的,是领工资的“工人”,说是工人,他们却在干着农活。按照王化东的说法,他们是企业化管理的农民,是农业公司。租赁农民土地后,王化东很快成立了“宿州市农业科技开发公司”,让租赁给他土地的农民返聘到公司务工,之后农业公司不断扩大,把原所属建筑、食品、家禽等企业与农业公司重新洗牌,组成了“宿州市化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这是母公司,母公司旗下辖建筑安装、农业开发、食品加工、禽畜养殖、良种繁育等子公司。村里的土地由公司统一经营,青壮劳力搞建筑,妇女及年龄较大的劳力、半劳力在农业公司、食品加工厂及轧花厂上班,既安全又实惠,工资又能兑现。
王化东和他领导的农业公司以土地和劳动力为纽带,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顺应了农村发展的大潮,成功地解决了现阶段广大农村“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这两大难题。不仅提高和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了粮食生产的稳定,同时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使村民享受到了社会化服务。几年来,以农业公司为主体,兴教育、盖新村、修路桥、架水塔、建涵闸、筑塘坝、添机械、置设备……现在,当你走入这个几年前还是贫困村的夏刘寨时,感受到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幅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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