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委、市政府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宿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笔者以为,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基层组织就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要有声有色地推动文明创建,离开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基层组织是不行的。长期以来,我们的诸多基层组织缺乏务实精神,没有发挥好联系辖区居民上传下达督促落实的作用。笔者曾因居所改变住过宿城的多个街道社区,但除多年不遇的一次人口普查外,再没有看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因某项工作上门入户的。常常是有什么事了,贴一张通知完事,居民看到看不到就无人问津了。至于入户做工作,劝导督促辖区居民遵守制度,规范行为,做文明市民,乃至与辖区居民交朋友,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等,则更无从说起。
基层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委、政府再好的意图、主张、创意和精神,都需要通过他们去实施和落实。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好,各项活动的效果自然不可有过高的期望值,只能形成上急下不急的局面。我们一轮轮文明城市创建总是出现严重的反弹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深入推进,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以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应引导督促基层组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以辖区居民为本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社区、居委会工作。如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居民行为品质档案、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等,积极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拒绝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只有这样,我们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才会有深层次的动力和生命力,才会真正地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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