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7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宿州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宪会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旭、王克金、张忆秋、石文庆和秘书长王保华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张冬云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在宿州召开;会议任命史翔为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史翔为宿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接受张曙光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许广斌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 谢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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