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工作效能和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服务对象为评议主体,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一年一评议。出台《宿州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宿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渠道,对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服务效能低下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文件下达至今,先后有8人受到政纪处分。下一步,市监察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上述五项机制,为宿州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刘文晴 王程琤
新闻推荐
农历癸巳年五月十八第14276期宿州市区天气预报天气:阴转雷阵雨风...
宿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宿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