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宿州市政协坚持把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作为履职主线,始终秉持“科学履职、创新履职、倾力履职”工作理念,着力推进协商民主探索实践,注重提升协商质量和成效,一个个协商建言成果紧扣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增强民生福祉,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加强机制建设把牢协商民主方向
市政协紧贴协商民主工作实际,围绕“协商什么、怎么协商、跟谁协商、协商意见形成、协商成果转化应用”等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先后出台多项规章制度,确保协商活动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这是推进协商民主实践的根本保证。为此,市政协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 《关于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其中对协商内容、形式、程序和成果转化等作出规定,为开展协商民主实践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专门机构”作用,市政协自身制定出台了 《宿州市政协重点民主协商活动组织工作通则(试行)》等多项规章制度。其中对协商议政活动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更细化的规定,使之成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刚性要求。
——规范明确年度协商计划实施机制。遵循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各界群众联合构建的协商民主“计划共同商定、课题共同确立、实施共同组织、责任共同承担”的“四共同”机制,坚持“四结合”协商方法:即,协商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与实施民生保障工程结合,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结合,与政协经常性工作结合,创造了“党政一年一重点、政协一年一主题”新特色。同时,建立协商通报机制,在“面对面”开展协商对接中通报政情、解读政策。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协商民主实效
开展协商民主实践,重在协商议题选择。市政协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攸关群众利益的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协商议题放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按照“切口小、有专题、好用力、能见效”的标准,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开展多层面协商民主实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在此过程中,各课题组一方面加强与市直部门的沟通交流,一方面深入基层,听民声、纳良策,做到摸透实情、找准症结,确保协商建言有的放矢。
在具体推进中,坚持把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会议作为重要平台开展专题协商,先后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专题开展协商议政,形成了一批重要建言成果;坚持把对口协商作为专委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拓展委员知情明政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各专委会已经与30多个市直部门开展了近50次对口协商活动,提出了200余条意见建议;组织委员开展界别协商,特别是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组织15个界别400多名委员广泛开展调研,积极出谋划策,其中多数被收进“十三五”规划编制中;深化提案办理协商,探索建立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等工作新机制。近两年来,市领导亲自协商办理提案、领衔督办了98件,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生改善。强化跟踪问效推进协商建言成果落地
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关键在于协商建言成果能否落地生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这就需要高质量建言做前提,强化跟踪问效做保障。为此,市政协一方面提升协商建言的“含金量”,力求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一方面,从规范协商建言程序和要求出发,不断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凡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作出的批示件,有关部门要明确办理主体、办结时间,并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负责督办,并适时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和民主监督,有力打通了建言成果转化落实“最后一公里”。一大批高质量、高水准的协商建言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吸纳到决策部署中来。 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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