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系统今年以来反规避执行情况,据悉,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计对涉及800余件执行案件的107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拒执罪的8人将依法予以刑事处罚。之后,市中院还将继续加大对反规避执行者的惩罚力度,保证案件顺利执行。
案例1
一房两卖老赖被判刑
2000年,王某以3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单位的一套自管房,2002年3月22日,王某和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13.3万元。刘某在合同签订后陆续向王某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在王某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后,刘某多次要求付余款,并要求王某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对方一直推脱。市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王某配合刘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09年5月,就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在明知法院对房产处置作出了判决的情况下,仍将价值52.8万元的涉案房屋以19.7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王某的做法让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最终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检察机关公诉。
市北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明知法院判决结果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她负有将涉案房屋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过户给刘某的义务,但她为抗拒执行,将市场价值为52.8万元的房屋仅以人民币19.7万元恶意转让给第三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行为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定罪处罚,并最终作出了有期徒刑8个月的一审判决。
案例2
为躲执行股权转家人
徐某在一起车祸中被撞伤,当事人李某及王某被法院判决赔偿徐某各项损失共计近30万元,在迟迟没有拿到执行案款的情况下,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多次查找,扣划被执行人李某银行存款9000余元,并查封两辆重型半挂车辆,但李某始终没有将车辆交到法院。
今年2月,执行法院在查找李某的妻子赵某财产过程中,发现对方在肥城市有一处房产,在肥城市某公司内还有10万元股权,经过进一步落实,执行法官发现,李某曾在这家公司拥有40万元的股权,但全部变更到了母亲名下。法院认为,李某明显存在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因此决定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本案,而李某本人因吸毒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
【措施】
调查执行财产将有统一网络
据悉,市中院要求,在执行立案后要即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的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并告知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强化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义务,加大对拒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对被执行人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予以严厉制裁。各级法院将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的统一网络系统,实现与金融、房产、车辆、出入境登记管理等相关系统的信息互联,简化财产调查手续,拓宽财产调查渠道。
为了保证案件有效执行,市中院将对查实的一般规避行为,充分运用民诉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对规避者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取消行业准入资格等手段,进行信用惩戒,全面挤压规避者的市场活动空间;对情节严重的规避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移送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或者非法干扰的案件,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力度。 于顺 吕佼 摄影报道
【数字】
讨回赖账3200万元
昨天,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110共接到群众报警电话3200多个,共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通过与机场、车管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各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出入境、贷款、资产处置、日常消费等方面给予限制。截至目前,全市法院通过与机场等单位的联动,下发限高令385件,使363件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累计执行案款3200余万元。
自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来,全市法院共计对涉及800余件执行案件的107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拒执罪的8人将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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