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0日讯(通讯员 蔺红 邓书菊)为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抓好抓实价格维权工作,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近日,在泰山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区消协办、工商、质监、物价、食药、烟草、经贸、消防等多家单位,在泰安中百大厦门前广场组织开展的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价格法规及价格政策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区物价分局“悬挂横幅、摆放价格宣传展板、价格宣传咨询和价格投诉举报两个展台”,接受广大消费者的价格咨询和举报。向消费者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等《消法》有关精神。同时,结合该局职能职责开展价格收费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打造12358价格维权电话品牌,增强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向消费者免费发放《泰山区价格与收费明白卡》、价格维权法律手册等宣传资料近500余册,发放《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00多份,热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并向广大经营者宣传了价格诚信、明码标价等规定。现场搭建平台,聚集行政监管部门等力量,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接受群众价格政策咨询20多人次,主动介绍价格政策,监管方式,举报投诉途径,讲解各种典型价格违法现象和常见的13种价格欺诈行为,使广大消费者了解价格违法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并提醒群众如碰到价格欺诈,可保留票据或证明资料,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并现场收集了部分行业的价格违法线索。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及时挖掘总结价格维权典型做法、《价格法》实施以来的价格维权成效、创新举措、基层价格维权等,联合媒体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传递价格维权正能量,展示价格维权成果,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价格法律意识,增强了价格法制观念,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从而使群众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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