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苏明)近日,市安监局为进一步落实泰安办发〔2014〕5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商贸科联合监察支队对2家涉氨制冷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了突击检查。
检查组在肯定了2家企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春节过后企业由于资金重组、人员调整等客观原因,使得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企业在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安全素质方面差距较大;涉氨设备设施、泄漏报警及充装操作等关键环节需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等在安全管理资料和生产现场方面存在的13项问题和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下达相关执法文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责任到位。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在全市继续开展涉氨制冷行业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联合执法“新常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进行隐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业将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全市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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