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魏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8月24日至9月20日泰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登记工作,以加强对泰安市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的管理和服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据了解,此次登记对象为全市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泰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开设的网站、微信公众账号(个人微信公众账号是指以职务身份开设的微信公众账号)等。相关要求及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华泰山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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