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田鑫)8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交警部门自今年启动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集中宣传活动以来,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普遍性复杂性等因素,目前,泰安城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遵章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相比、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交警部门继续利用7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月活动,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随意穿行、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并征集市民随手拍下违法行为同时曝光,先期还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自8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将逐步常态化、严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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