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陕西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9元(月均1676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477元(全国5670元),同比增长9.9%,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全体居民收入水平居全国第21位,保持稳定。
一季度,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去年同期减缓2.5个百分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居民增收的速度同步减缓。分析认为,四大因素制约一季度陕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收。
能源企业经营困难、建筑企业开工不足,对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产生较大影响。据调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煤炭、石油等能源制造企业生产经营蛰伏低谷,一些企业采取了减员、降薪增效措施应对变化,影响了企业职工工资的收入;同时,建筑企业开工不足,导致外出农民工“找活难”,也同样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部分农副产品价格下降制约经营净收入增长。陕西作为苹果大省,11个地市中有8个地市的农民经营苹果种植,其中延安、铜川、咸阳、渭南四市农民的苹果收入是其重要来源。去年以来,由于低水平供给和高水平需求不匹配,苹果出现区域性价格下挫,销售不畅,部分县区甚至出现苹果滞销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政策增收效应趋弱,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空间减小。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政府补贴力度趋缓,例如今年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平均标准由往年的10%下调至6.5%。离退休人员占全省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离退休金是转移净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希望通过政策性补贴拉动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效应会有所减弱。
物价结构性上涨对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影响。一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4477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52元,说明超过半数的居民收入居于平均水平之下。而一季度全省CPI上涨1.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6.5%,对中低收入户群体基本生活形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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