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结婚证铜川市档案馆供图
你见过清朝的房契、地契,还有民国时期的结婚证、离婚证是啥样吗?近日,铜川市档案馆发现了一批珍贵档案,包括房契、地契、合同、借据、结婚证、离婚证等,总数44件,以地契居多,其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朝嘉庆三年的地契,距今已有200多年。
77年前铜川已倡导婚恋自由
“具离婚证,明得贵抵以己妻张氏过门以来,夫妇不睦、日事仇讎(chóu),不惟不能协力度日,殊与人生大为阻碍,兹为双方讨便起见,己声明众知甘愿断葛永为离婚,嗣后任凭各自娶配,双方俱不干涉,恐口难凭,各执离婚证存据。”这是铜川市档案馆发现的珍贵档案中,一份距今已有77年的离婚协议书。这份离婚协议上还有一方当事人“明得贵”的签名和手印,另有公证人“王生”的签名画押。由于该协议几经辗转才收入铜川市档案馆,当事人已无从考证,但据这批资料推断,该协议应为宜君县农村人的离婚协议书。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提倡男女平等,为包办婚姻找到了突破口。”铜川市档案馆社会教育编研科科长雷文龙说,上世纪30年代后,社会风气进一步开化。当时离婚虽不是稀罕事,但像这样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并不多,尤其在农村地区,离婚仍是一件很丢脸的事。这份保存完好的离婚协议书,今天看来就显得尤为珍贵。
在众多的珍贵资料中,有一对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这张是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的田西畴与其妻子张氏的结婚证书,在证书中央写着‘天作之合\’,内文为具结婚证田西畴今已与张氏双方恋爱自由结婚,永为良缘,嗣后若有异言,各执结婚证存据。而且证书从中间撕开,男女方各持一半。”雷文龙解释,“这也反映了民国时期铜川地区已经恋爱婚姻自由,对研究当时的婚俗也有一定的帮助。”
宜君“田氏”曾是大户
雷文龙介绍,这批珍贵的资料都出自铜川市宜君县五里镇一个田姓家族。时间跨度上包括,嘉庆年间6张,道光年间10张,咸丰年间1张,光绪年间8张,民国时期15张……前后跨越152年。“这户家族绵延发展数百年,从资料分析,田氏家族当时家境较为殷实,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雷文龙说。
“征回时,纸张已经泛黄,少数还有严重破损,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复、裱糊,大部分材料上的字迹都能看清了。”雷文龙说,这批珍贵的档案资料,是从原铜川市书画院院长刘根基手中征得的,现在除了几张损毁严重外,其他的都已基本恢复。
地契时间连贯 官契多达18件
8月4日,华商报记者在铜川市档案馆见到了44张修复好的资料照片,绝大多数字迹清晰,时间明确,部分还盖有大红官印,并有中间人、见证人、当事人以及说合人的画押、手印,其中18张印有官印,属少有的官契。“这次发现的档案之所以珍贵,不在于涵盖的种类多,而是这批资料跨度时间比较长,且一定程度上具有时代连贯性,相对少见。”雷文龙说,尽管土地买卖契约本身并不罕见,但官契多达18张却很少见。
据资料显示,地契即为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土地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民契或白契。立契后,经官府验证并纳税,由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的手续之后在白契上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加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便成了官契,也叫做红契。
这批地契数量多、时间跨度大,且保存较好,对研究清朝、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以及当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经济都有重要价值,也为挖掘蕴含的铜川本地民风、民俗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华商报记者 陈洋洋 实习生 史欣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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