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原玉红 通讯员 江伟)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作为“六个一批”之一,是打通脱贫“最后一公里”、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掉队的政策保障。按照中、省、市、县的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及“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六个一批”的具体要求,宜君民政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抓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托底网,为该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2018年特困群体全部实现生活兜底保障脱贫。
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根据省市要求,该县先后两次实施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3年的2020元/人·年提高到目前的2500元/人·年。对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档月补差(共分11档,最低补助85元/月、最高补助208元/月),截至7月底,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456户3302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75.19万元,人均月平均补差154.9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44户137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42.94万元,人均月补差301.2元。
提高特困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小康成果。对符合“三无条件”(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人员实施五保供养。截至7月底,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48户463人(分散供养354户362人、集中供养94户101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55.16万元,实现了分散和集中供养兜底保障。
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已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8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以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等方式提高其保障水平。截至7月底,共实施分类施保保障1462人,发放分类施保金14.16万元。
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积极推进资助参合、住院救助和门诊慢性病三位一体救助模式的建立。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三无人员个人自付费用按100%的比例给予全额救助;低保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保边缘(低收入)及困难家庭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的,超出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重特大疾病救助,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等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白血病等30种重大疾病门诊治疗,按政策先行实施医疗救助,剩余部分再给予70%重特大疾病救助(二次救助)。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救助病种,对患一类、二类慢性病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给予50%的救助。截至7月底,累计办理医疗救助710人次,发放各类医疗救助金294.02万元。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问题。对因灾、因交通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变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根据贫困程度按“救急难”程序要求一次性给予贫困家庭3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截至7月底,累计临时救助70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3.16万元。同时,加大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
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政策。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与认定的37名孤儿的监护人全部签订抚养协议。按照中省有关优抚优待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抚恤补助金标准。截至6月底,保障重点优抚对象294人,发放优抚对象生活定补金、医疗救助金、“解三难”资金95.36万元。制定下发了《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调查摸底和数据报送方案》,与扶贫部门积极联系,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完成城镇低收入家庭调查摸底工作,共评审认定城镇低收入家庭42户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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