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小江记者姜蕊)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调处了两起重大复杂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关联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并于签订调解书当日当场部分履行500万元。至此,这两起错综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外地某建筑公司因与铜陵某房地产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该建筑公司先后与今年8月、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分别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赔偿停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标的超过1亿元,并同时要求解除合同。该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后,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民三庭的法官先后多批次对该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资产予以查封。该房地产公司很快提出异议,称相关房产已经办理了预售手续,查封会影响房屋销售,不利于社会稳定。市中院高度重视,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沟通协调,决定采取保全置换措施。法官认真地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对在建工程进行预查封,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矛盾隐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节点产生重大分歧,在法院主持下,组织了两次庭前会议,双方经过多轮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方又提出追加保全,并要求鉴定;被告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情趋于复杂化。法院分别对两个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查明了相关案件事实。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长期合作,还有部分在建工程没有完工,如何打破僵局、有效化解矛盾,考验着法官的司法智慧。承办法官确定仍然要按照“解决问题、合作共赢”的思路处理,为此,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电话交流,告知被告应考虑原告垫付了巨额资金,所以要设法筹措部分资金。同时,为提高效率和效果,法官明确告知双方协商的期限。经过法官的释明,原告分别撤回了两个案件中对另外两个被告的起诉。被告方也撤回了管辖权异议。在法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经过连续四天面对面协商,于11月2日下午达成了多达十三大项二十九小项的一揽子解决方案。随后,承办法官带着法官助理对协议逐条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并制作了调解书。3日上午,双方签署了调解书,双方当即进行了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被告的房地产生产经营也不受影响,合作共赢的局面初步形成,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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