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红十字志愿者在敬献鲜花,祭奠那些名字刻在纪念碑上的铜陵市遗体器官捐献者。
本报讯(记者马卫东文/图)他们去世后没有“入土为安”,而是在奉献中让爱与生命延续,在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上留下一个个名字。11月29日上午,市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前往合肥市大蜀山文化陵园,祭奠那些名字刻在纪念碑上的铜陵市遗体器官捐献者,向他们表达敬仰与缅怀之情。
据了解,安徽省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林始建成于2005年,记录下了从1960年至2016年间安徽省所有遗体捐献者的姓名。其中,2016年3月落成的新纪念碑整体颜色呈红色,寓意生命如火焰般生生不息,碑体俯视呈“十”字状,寓意遗体器官捐献者用实际行动践行对红十字精神的理解。当天上午,志愿者们怀揣着敬意走进安徽省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林,寻找铜陵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名字,缅怀他们为医学、为他人无私奉献的大爱之举,向他们敬献鲜花、鞠躬致敬。其中,遗体捐献者刘振鹏、眼角膜捐献者郜地质和唐立道、器官捐献者祖国民,从签署志愿捐献登记到成功捐献,志愿者黄军华等见证了他们的爱心之举。回忆起他们的爱心故事,黄军华感动不已:“虽然大家的观念在改变,但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等观念还是根深蒂固。捐献遗体器官者迈出的这一步,是普通人难以做到的,用‘伟大\’一词来形容他们,我都觉得这个词的分量轻了,他们岂止是伟大,他们是跨过了世俗观念的束缚,用实际行动奉献自己。”
“遗体器官捐献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是对传统观念的有力挑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医学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捐献者的无私奉献,不仅用自己的身躯向世人诠释着生命的奥秘,更是对生命意义的最好诠释,充分体现了人类崇高的情感和现代人文精神,展示了人类特有的博爱之心和高尚情操。”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大力弘扬“博爱、人道、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扎实推进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自2013年铜陵市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已有60人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21人成功实现了捐献,其中遗体捐献7例、角膜捐献9例、人体器官捐献5例,捐献者人数和签署志愿书者数量均排在全省前列。
据了解,为保障遗体器官捐赠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市民捐赠遗体器官的愿望得以实现,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与皖南医学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红十字角膜库等遗体器官接收单位沟通协调,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组织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培训班,就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涉及的政策等进行学习,并借鉴学习先进地市工作经验,为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在铜陵市顺利开展做好铺垫。为体现社会对捐赠志愿者的关爱,市红十字会为每一名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这些志愿者纳入市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送温暖备选对象,对于家庭困难的志愿者,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建立铜陵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镌刻捐献者信息,作为对捐献者纪念缅怀场所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安抚亲属,感召社会,激励后人。
相关链接:如何捐献遗体器官
遗体器官捐献程序:遗体器官捐献本着自愿的原则,并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由当事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表,本人、直系亲属签名确认捐献意愿和执行人后,交到当地红十字会盖章进行信息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由安徽省红十字会统一颁发志愿捐献遗体(器官)荣誉证书。待志愿者去世后,由执行人(家属)通知当地红十字会或遗体(角膜)接收站进行获取。其中,器官捐献者还将进行器官机能评估,对不符合捐献条件的将不予捐献。成功捐献者,由安徽省红十字会统一颁发遗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其名字也将刻在安徽省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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