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竹青)记者5月18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铜陵市制定实施办法,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铜陵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实施幼儿教师培训、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方面,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家庭困难幼儿资助方面,将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对在铜陵市县、区公办或民办幼儿园(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民办幼儿园年检须合格,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外公布)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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