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德伟)买房是大事,房屋的质量不容马虎。近日,市民毛先生拨打铜陵新闻网热线反映,他买的房子不仅延迟交付,而且没有相关房屋质量证书,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时,开发商却并不认可。这样的烦心事到底该如何解决呢?记者联系了相关部门一探究竟。
据毛先生介绍,他在铜陵市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明于2017年10月31日前交房,逾期交房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一赔付违约金。2018年5月17日,开发商让购房者拿钥匙。毛先生表示,对方没有提供房子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业主们担心房子未经质量验收不愿拿钥匙。而售楼部工作人员回复业主,房屋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随后毛先生询问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何时给付,对方则表示购房者可以购买小区的停车库,用违约金来抵扣车库款。
记者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了毛先生投诉的房地产商,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应为何不能现金赔付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只强调小区的停车库方便实用,很多业主都有意愿购买,如果个别业主不愿用违约金抵扣车库款,可以将抵扣权利转让给需要的人,间接获得现金。而对于《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何时能到手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尽量在年底前完成法定程序发放证书,但具体时间“不好说”。
5月29日,记者联系了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职能部门可以督促房地产企业完成手续,或者发出整改通知约谈企业负责人。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问题,企业可以与业主协商,如果业主不同意违约金抵扣车库款,企业就要严格按照购房合同处理。针对毛先生的困境,市住建委房地产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通过对涉事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等,敦促企业早日完成验收程序,但业主与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民事行为,业主们要求的赔付违约金只能走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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