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 义安新闻 枞阳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铜陵市 > 铜陵新闻 > 正文

公共法律服务专栏老汉心直口快 被人误告侵权

来源:铜陵日报 2019-01-25 10:38   https://www.yybnet.net/

案例:鲍老汉是个急性子,年过七旬还改不了风风火火心直口快的性格。一天下午,鲍老汉家的门被两名法院工作人员敲开,在核实了鲍老汉的身份之后,来人让鲍老汉按了指印,并留下了有签名有盖红章的一摞书面材料离去,临走前再三叮嘱老汉一定要去开庭。

来人走后,鲍老汉望着厚厚一摞材料有点眼晕,也琢磨不出个所以然,子女远居,老汉只好打电话叫远房的侄女过来看看。侄女匆忙来到鲍老汉家中,材料捧在手中,大吃一惊,一辈子耿直的鲍老汉被作为被告赫然列在起诉状中,原告是鲍老汉居住地村委会的主任和村支书,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纠纷诉讼,要求鲍老汉郑重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一万元。

侄女立即领着鲍老汉找律师咨询。来到律师办公室,鲍老汉说起事情的缘由。原来是鲍老汉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迁,但征迁补偿款却迟迟不能到达鲍老汉手中,鲍老汉经过几番调查,认定是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截留了征迁补偿款,绷不住的鲍老汉就在村里的大路上大骂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没有良心,侵吞小老百姓的财产。现在,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拿着纪委的调查证明要求鲍老汉承担责任。律师研究材料后却发现了端倪,诉状和证据中反映的是被告登录网站,通过当地的百姓论坛发布网帖,侵犯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的隐私,公布家庭地址,捏造事实,诽谤名誉等。细心的律师发现,能够上网发帖子泄愤,而且帖子的文字表达也很“细腻”,这不像是眼前这个大字不识的糙老汉所为。在律师的仔细询问之下,鲍老汉懵圈了:蜘蛛网看过不少,互联网真不知道长啥样!原来,发帖并不是老汉所为,是有人以鲍老汉名义进行的。于是,经律师和法官的调解后,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申请撤诉,法院也下了案件终止的准予撤诉裁定书。鲍老汉就这样草草地当了一次被告,案件在鲍老汉的错愕中,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偃旗息鼓了。

陈勇律师点评:

1、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2、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规范网上行为。任何公民既有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言论的自由和权利,也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打造文明社交平台的基本责任和义务。本案中之所以准予撤诉,是因为鲍老汉并不是实际发网帖的侵权人,原告诉求侵权事实与被告不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网上发现侮辱诽谤等不法行为,一旦锁定侵权人,除了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还可以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责任或刑事责任。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利用网络是行使监督权的新形式。但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往往把握不好尺度,容易侵犯他人权益,特别是开放的网络环境会极度放大侵权损害后果,加重侵权情节。建议公民在网上无论是原创还是转发信息,均应当秉持客观公允谨慎的立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别声明:以上材料中的姓名已做技术处理,并非真实姓名。

(韩笑 杨竹青)

法律援助政策解答

1、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二项条件:(一)要有充分理由证明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二)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失业救济标准,或者能够提供其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证明(现铜陵市执行的经济困难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的2倍)。

2、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答: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八)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4、申请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答:(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四)行政诉讼代理;(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六)公证证明。

(韩笑 杨竹青)

新闻推荐

铜陵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 考核评价结果出炉

本报讯(记者李莉)1月15日至21日,由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153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进行了生...

铜陵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铜陵这个家。

相关新闻:
多彩民俗迎新年2019-01-24 10:05
猜你喜欢:
评论:(公共法律服务专栏老汉心直口快 被人误告侵权)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