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伟 董明辉)为加强铜陵市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拨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市财政局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了《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补贴资金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资金筹集、受理、审核及拨付环节进行明确,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资金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指标下达时间为1个工作日,资金调度时间为1个工作日。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密切协调配合,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操作流程,实行随到随办,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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