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通讯员 叶起胜)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捷报频传。五一假期,芜湖中院继续发力,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又有一名久不露面的执行案件利害关系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进行悔过,并表示全力配合法院执行。 据介绍,芜湖中院依据生效判决及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申请,对被执行人芜湖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泰山路某厂房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但是被执行人的厂房被芜湖某公司长期占用,经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公告后仍拒绝搬离。而案外人李某明知厂房被查封还占用,影响十分恶劣。4月27日,芜湖中院针对上述情况进行集中强制腾退,李某却仍未出现。 4月29日上午,芜湖中院利用五一假期赶赴繁昌执行案件。就在芜湖中院准备对李某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时候,迫于压力的李某当天主动来到法院,他承认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且抱有侥幸心理,所以才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在其提交法院的书面悔过书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5月2日上午,李某和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芜湖中院,就相关事项达成调解,该案执行取得阶段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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