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众所周知,月利和年利不同。那么,如果一张借条中仅标明“利息2分”,这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记者昨日从南陵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巧用字典妥善调解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2年底的一天,蔡某向许某借款2万元。同日,蔡某交给许某一张借条,该借条载明:“兹有蔡某向许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利息2分。借款人:蔡某。”
事后,许某多次向蔡某催讨这笔借款,蔡某未能归还,许某遂将蔡某起诉到法院。此案审理过程中,蔡某称,自己对借条中载明的2万元借款金额没有异议,但对许某主张的双方约定按月2%支付利息有异议。他认为,双方约定利息是年息2分,应按年息2%支付。许某则认为,这笔借款的利息2分是指月息2%,一年是24%。两人各执一词,互不妥协。
对此,承办该案的法官为弄清“利息2分”的概念,特意去查了《新华字典》。经查阅,《新华字典》对“分”作为计量单位名称的第8项解释:“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
为避免“分”字解释有所变动,记者昨天下午专门通过最新版的《现代汉语成语词典》查询了下,果不其然,“分”字作为计量单位名称的“利率”释义中的解释和《新华字典》标注的一样。
弄清了这个概念,法院处理这起案件时便简单了不少。因为在该案中,即使按被告蔡某主张以年利方式计算,“利息2分”应为一年20%,而不是一年2%。而若按原告许某主张的应以月利方式支付,“利息2分”为一年24%,两者差距也不大。最终,法院妥善调解了许某和蔡某的争议。 记者 饶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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