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南陵县一名驾驶员因酒后驾驶被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服刑结束,其再次饮酒驾驶,结果被处以重罚。
7月23日晚20时许,南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三荻路发现一辆灰色轿车驶近,见到交警后该车忽然掉头离开,民警立即上前拦停。面对盘查,驾驶员满脸通红说话吞吞吐吐,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为86mg/100ml,随后医院抽取血样检验,结果显示其静脉血液乙醇含量为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审查,驾驶员叫杨某,南陵县人,曾在2014年12月4日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今年1月13日,其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6月中旬,杨某刚服刑结束,不思悔改的他在没有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饮酒驾驶。
目前,杨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红 黄晓清 吴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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