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日一大早,家住南陵县许镇野凤村的胡女士来到许镇派出所,对民警救助其因心情压抑跳河轻生的女儿表达谢意。
8月25日凌晨4时许,许镇派出所接报警有人跳河。值班民警迅速驾车出警,并与报警人联系,很快赶到现场。报警男子对民警说他赶早市买菜时,看见一女子在路边哭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女子跳入河中。民警借着月光查看,距离岸边约20米远的河水中,一个模糊的身影时隐时现,民警顾不得脱下警服,“嗵——”地跳入河中向女子游去,拉着女子后领向岸边游,在岸边同事及群众帮助下,女子被救上岸。该女子叫陈某,23岁,住许镇野凤村,当日与父母发生争执,心情压抑跳河轻生。了解情况后,民警与陈某父母取得联系的同时,开导她要正确对待家人与人生。陈某父母很快来到现场,民警对一家人进行调解,直到他们安全回家,民警才返回派出所。
张红 孙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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