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人:陆某,52岁,女,泾县人。
被骗时间:2016年9月28日7时许。
被骗地点:南陵县城南菜市场。
被骗经过:陆某租住在南陵县,当日7时20分,陆某在城南菜市场买菜时,看到前面有一个穿短袖T恤男子掉下一个钱包,钱包拉链是开着的,明显能看见厚厚的一叠100元人民币,估计有六七千元,正犹豫之际,突然后面有一穿短袖衬衫男子冲到她前面捡起钱包,并示意她别着声,随后将她拉到菜市场拐角,说见者有份,这钱平分。不一会儿,掉包的男子追了过来,捡包男子反应比较快,迅速将捡到的钱包塞进陆某买菜的塑料袋中。掉包男子来到他们面前,说有人看到他们捡了他的钱包,包内有7000元现金,还有戒指、项链。捡包男子说没有捡到钱包,并将陆某脖子上的项链摘了下来,给掉包的男子看。掉包的男子仔细看了看说项链不是自己的。捡包男子当着陆某的面,用随身携带的一块布包好项链后给了陆某。此时捡包男子生气地质问掉包男子:“是谁说我们捡了你的包?”掉包男子说是前面那个摆地摊卖青菜的妇女,于是两人争吵着去找卖青菜的妇女。临走时,捡包男子说手机没电了,想借陆某手机用一下。陆某心想可能是捡包男子怕她跑了,故意要她手机作抵押,于是就把价值2000多元的三星手机给了那个捡包的男子。捡包男子乘机向她使眼色,示意赶快离开这个地方,陆某加快脚步转身进了另外一条巷子。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捡包男子并没来找她,她打开买菜的袋子取出钱包,发现钱包里都是冥币,再打开包项链的布包,看到里面只是一些小石子。陆某被骗走的项链和手机价值约6000元。
案件分析:掉包男子和捡包男子是同一伙骗子,他们寻找一些戴着金项链、金手镯的中老年妇女,然后一前一后把受害人夹在中间走一段距离,在时机成熟时,掉包男子故意掉下“钱包”,当受害人看到“钱包”犹豫之际,捡包男子抢先一步捡起钱包,然后将受害人带到没人的地方分钱。当捡包男子把项链包好后递给受害人时,掉包男子以各种方式快速遮挡受害人的视线,捡包男子乘机将用布包好真项链掉包。
诈骗关键步骤:掉钱包,捡钱包,平分钱包里钱,检查项链,将真项链掉包。
受害人心里分析: 受害人看到一叠人民币掉在地上动心了,跟着骗子来到偏僻地方。当“失主”赶来时,受害人心惊胆战,心虚的受害人被迫接受对其项链检查。受害人一直认为钱包里的钱是真的,所以把手机给骗子时,不担心骗子会跑,结果手机和项链都被骗子骗走了。
正确防范: 看到别人掉了东西要提醒别人,不要有非分之想;不要相信平分捡到的钱;不要相信陌生人手机没电。
朱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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