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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水塘边悠闲垂钓是不少人钟爱的休闲方式,而钓鱼也需注意环境和安全,在高压线下的水塘钓鱼可能引发致命险情。南陵县籍山镇的张某就因7月初垂钓时,挥动鱼竿碰到了水塘上方的高压线,被高压电击伤,差点丢了性命。日前,南陵县法院信访巡回法庭法官联合籍山镇司法所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这起因触电人身损害责任引起的纠纷案件。
据南陵县法院工作人员秦萍介绍,事故发生在7月初的一天下午,40岁的张某在籍山镇某村王某承包的水塘垂钓,挥动鱼竿时不慎碰到水塘上方的高压电线,被高压电击伤。幸运的是,因抢救及时,张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事发后,张某的亲属找到供电公司,要求该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在内的损失合计十万元。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申请调解。调解中,张某的亲属认为供电公司在村民承包的水塘上架设高压电线明显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负主要责任。 而供电公司则认为,其已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存在过错,况且张某是成年人,是他的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
法官认为,张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在高压电下钓鱼存在重大危险,仍然置危险于不顾,是发生事故的原因,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责任。供电公司作为从事高空、高压作业的经营者,应当对致人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除能够证明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由供电公司支付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000元。
法官提醒,钓鱼休闲活动,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放松,而安全同样不可忽视。建议钓鱼爱好者到正规的钓鱼场所垂钓,切勿贪图方便在具有安全隐患的水塘、水库钓鱼,禁止在有高压、低压线路、陡峭悬崖边、湿滑泥泞处等水域钓鱼,特别是尽量避开电线电缆区域,不要因自己一时疏忽大意而酿成惨剧,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终身悲痛。
同时,电力运营经营者或管理者也必须采取措施排除电力设施或工具的潜在危险,做好日常巡检及设备维护工作,对警示标志进行放大或者多方位设置,强化电力安全知识宣传等措施。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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