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江晚报1月10日报道(程茜)
记者从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镜湖区的56家建筑业单位已经陆续自查自纠,并签署了不拖欠工资承诺书,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年关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据了解,从2009年11月中旬至2010年2月5日,芜湖市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不定期地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使用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建筑、针织、餐饮服务等行业单位进行巡检。镜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监察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农民工能拿到钱过年,政府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资务必发放到人。不仅如此,此次专项检查还包括工地的安全制度实施、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膳食卫生条件等内容。
从目前的检查结果来看,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合同率达90%以上,相比往年同期,劳动申诉案件也较少。但是,监察科负责人也指出,农民工工资问题,仍存在一些潜在难题,比如包工头携款走人;发生安全事故后,包工头和建筑单位方互相推诿等。对于有问题的企业,镜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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