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今年8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 《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当时芜湖各药房对这项新规普遍“不感冒”。时隔近4个月之后,记者再次探访江城市场发现,绝大多数药店都已开始“实名认证”,然而具体执行却精粗有别。
(2012年12月26日本报3版)
wuhufansir:许多人之所以对实名制购买感冒药很不感冒,关键是两个原因。一是怀疑实名制的有效性,一是担忧实名制的不安全。前者,需要社会主管部门加大论证,如果确实有效,哪怕不是非常有效,身为公民,我们也应该积极支持。后者,更需要药店与药店的管理层,为感冒药购买者,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确保社会的秩序,又能够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这才是“双赢”。感冒药实名制,也必须以“双赢”为宗旨。至于方便与否,掏身份证与掏钞票一样,是没有麻烦之处的。
落花之舞:国家出台控售政策以杜绝潜在危害正是佑民之举,市民配合更在情理之中,何况买药登记不过是举手之劳。要知道你所支持、参与营建的干净无毒的社会,也正让你的家人受益其中。目前,虽然由于芜湖市药店点多面广、规模不一,具体执行上和要求尚有差距,但是笔者认为,只要当前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通知》家喻户晓,用毒品触目惊心的危害来赢取市民理解与配合。
『放马南山』:当今社会,个人隐私频频受到侵犯,导致大伙都像受惊的飞鸟,人人躲之不及。也许买个感冒药,之后会有很多医药公司、商家给你发短息,然后给你推荐一大堆药物。另一方面,也是大家对新规认识不够。在普及新规的同时,普及知识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将新规用到实处。
东府海棠: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绝对不可因噎废食。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对正在执行的相关法规也完全有责任和义务予以配合,毕竟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是要我们大家来共同携手维护的。当然,考虑到麻黄碱事实上的潜在危害性,制药公司最好及早采用功效相似的其它成分取而代之,堵源岂不更胜于截流。
zdq6183149:首先要加强宣传,使消费者理解规范实名购买感冒药的意义。其次要畅通举报通道,对于违反实名购买感冒药制度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让群众知道举报的途径,从而动员广大的民众作为监督实名购买感冒药制度执行的主力军。最后,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
江城小雅:由感冒药实名制执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可以窥见,整个药品市场在买卖双方上都存有问题,一是许多药店、商家或怕麻烦、或谋私利,不能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另一方面,市民朋友们还是不太习惯药品实名制,为了自己的方便不顾法律规定,缺乏药品安全意识。说实话,感冒药实名制与否对咱老百姓影响还不是很大,但是如果类似执行不力的问题出现在处方药上,商家乱卖,老百姓乱买,可能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不可想象的伤害。建议有关部门从感冒药实名制问题抓起,进而全面规范药品市场,切实维护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蕾蕾:仅仅通过实名购买,能从根本上遏制制毒吗?恐怕只有微乎其微的作用吧!但这一制度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却是显而易见的,谁家有人感冒,急急忙忙出门买药还带上身份证?此路不通,就只有“换一种药买了”。所以说,出台任何政策之前,考虑到其效果以及实施起来的可行性尤为重要,如果还是大家不愿意执行的,那就只有继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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