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丹丹 实习生 冯媛 聂梦笛)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芜湖市将加大对重点优抚对象子女资助力度,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中的孤儿,凡在芜湖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公办学校一律免收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予以减免。
据悉,重点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烈士子女。
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和学前教育资助。2013年起,芜湖市全面实施“四免一补”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练习册费、免中考考务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普遍享受。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优先享受学前教育资助。
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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