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芜湖发生了两家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擅自销售预付卡的案(事)件,在卡上金额没用完的情况下,对方人去楼空,导致部分市民利益受损。芜湖警方提醒市民,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商业预付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案(事)件一: 今年3月26日,芜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纠风办文件,要求警方对某积分卡发放单位是否涉嫌诈骗进行调查。办案民警前往工商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解,发现该公司于2011年8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销售智能卡,注册资金3000万元,2012年12月该公司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今年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分行会计财务科接到6名预付卡消费者电话投诉后,到发卡单位进行核查时,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不知去向。至于该公司从什么时间开始销售预付卡、销售了多少预付卡、预付卡金额等内容,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案(事)件二:某资讯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初始注册资金300万元,2011年变更后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商务一卡通代理服务。该公司于2008年以来,未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擅自与芜湖市新百、世纪联华等商家签订销售预付卡合同,累计在上述商家购买预付卡7.5万多张,金额预计2600多万元。今年3月,10余名消费者到新百、世纪联华等商场、超市持卡购物时,遭到商家的拒绝。为此,持预付卡的客户多次到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分行会计财务科投诉和反映情况,要求该公司退还未兑现的预付卡资金。人行工作人员赶到该公司经营地点了解情况,发现该公司只有一名聘请的人员在照看,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对方均避而不见。至今,仍有300多万元的预付卡无法兑现给消费者。
据悉,在上述两起预付卡案(事)件中,预付卡销售公司在与商家和超市签订销售预付卡协议时,均没有到人民银行申请许可,故意规避人民银行的监管。
商业预付卡对于方便支付、促进消费、减少货币流通成本等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目前普遍存在对预付卡监管不严、违反财经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滋生腐败等突出问题。芜湖警方表示,在人行、工商部门、税务机关对预付卡公司加强监管的同时,市民们也要提高警惕,不要擅自购买预付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马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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