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要求,从本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这一规定在芜湖相关医院执行得如何?社会各界对此有何期待及评价?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新规已在芜湖市部分医院“落地”
昨日,新规正式实施已有5天,记者分别致电芜湖市一院、二院、五院等市属医院的监察部门进行探访。“其实我们医院在两年前就已经实施了这项制度,但执行起来有些问题。”市二院监察室郑主任称,该院早已有规定,患者入院后,接诊医生须从电脑上打印“不收不送红包”专项协议书,由医患双方共同签字,并随患者的病例、知情同意书等一起存档。但由于部分科室业务较为繁忙,有时候忽略了这项工作。
“新规正式执行后,医院纪委监察部门已发出通知,将‘拒收红包协议书\’制度纳入到各科室的日常管理考核机制中,与经济收入挂钩,加大新规的执行力度。”郑主任说。
一院、五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已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协议范本,制定了协议书,给就诊患者以积极正面的引导。
不签协议将影响“无红包医院”创建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早在5年前,芜湖市公立医疗机构就已全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让红包收受率明显下降。2009年,市卫生局发布《芜湖市全面推进医疗单位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
在卫生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该局于4月28日发布修订后的《芜湖市医疗单位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的综合考核标准中,将“建立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签署制度”纳入到创建“无红包医院”的考核范围,对于未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卫办文件要求,建立协议书签署制度的医院,在综合考评中将扣5分。为了让协议不成为一纸空文,《方案》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出院病人调查回访制度、举报处理机制等。
一纸协议能否堵住“红包”
“拒收红包协议”新规虽已开始执行,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一纸协议到底能不能控制住红包,一些患者和医学界人士的看法各异。在弋矶山医院,一位患者家属表示,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有些纸上谈兵。“身边有的朋友送了,感觉自己不送,反而不放心,协议虽然签了,但也能在私底下送。”也有患者表示,是通过熟人找到了有经验的医生,送红包是为了表示一点“心意”,同时希望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并非医生主动索取的,“即使有了协议,还是会表示一下感谢。”
“在我们制定《方案》的征求意见会上,也有医护人员对‘协议书\’有抵触情绪,认为协议这种方式太不含蓄,对医生不够尊重,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红包问题。”芜湖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孟寺坡对记者表示,虽然新规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对、赞同之声都兼而有之,但从个人角度看来,他认为这份医患协议对医生廉洁意识的培养具有促进作用,至少对患者和医生具有警醒和约束作用,是建立医患新关系的一种有益尝试。“当然,要控制收受红包,仅仅靠协议也不现实。”孟主任说,市民如果在市属医院遭遇到医生索要红包的情况,要向各医院的医疗投诉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市纠风办(3838433)、市卫生局医政科(3824101)、市卫生局监察室(3832157)电话进行反映。
记者 李林克 文 罗成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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