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8日起,交警支队全面启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全市交警政务公开及其服务流程。
据悉,芜湖市交警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共分自行清理、集中审核和流程再造等3个阶段。清理的主体分别为车管所、事故处理大队、直属大队和支队机关职能部门。清理的事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经过上级机关审核确认后,交警支队将对所承担行政权力及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成对内、对外两个工作流程图,以及有关风险目录和防控措施。以上三个环节将在8月6日结束。 马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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